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会议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当代中国最显著的特征、最壮丽的气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谋划和部署改革,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宏伟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蓝图,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定力和决心,对于全党上下进一步把准方向、守正创新、真抓实干,在改革开放中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全会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着力以护航改革攻坚、深化检察改革的实绩实效,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要紧扣战略部署,依法全面履职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紧紧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14个方面系统部署,按照省委改革部署要求,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贡献更大检察力量;着力统筹改革发展稳定,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推进“枫桥式检察室”、“枫桥式”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站稳深化改革的人民立场,深入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助力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重大改革任务,健全完善检察机关专班化对接、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会议指出,要强化目标引领,以检察改革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检察机关担当更重责任,面临更高要求。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用改革的思路、改革的办法攻坚克难,不断推进浙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对标最高检《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剖析上半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锻长板、补短板、强弱项,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二级巡视员、二级高级检察官、政治部副主任,省检察院机关各党支部以及国家检察官学院浙江分院、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采写、制作:浙检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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